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

林燿德短篇集《惡地形》心得

其實我對林燿德這作家並沒有什麼太大的第一印象,第一次會知道他,是因為別人板上有一篇楊照為他寫的訃文(http://city.udn.com/78/3793833),除此之外,便是朱宥勳的「惡觀系列」對林燿德的致敬。我對這名字好奇了許久,正巧最近想借書來看,於是便借了他的短篇小說集《惡地形》。



老實說,看完的感覺就是無感,對,就是那種進不去故事裡的感覺。 



我想或許是我選錯文類,因為林燿德最有名的是詩,其次散文,而我居然是從小說開始讀。但林燿德的小說其實並不差,他也在小說上面拿過不少文藝獎,如此說來,究竟是什麼問題讓我無法融入他呢?



首先,林燿德在文字上的功力毋庸置疑,這點我很確信。我很少看到有人可以近乎抒情地把景象描寫得那麼好,有一篇描寫東北731的慘況的故事(似乎叫「白惡魔堡」?),我在吃飯的時候看,結果因為裡面描寫的血腥場面太真實,我差點就吃不下。



但相對於文字,故事本身的架構是很薄弱的,我不懂林燿德的寫作策略,真的不懂。這篇短篇集我幾乎是看到後面才看到幾篇我覺得有情節、結構上安排的篇章(很不幸的我現在手頭沒書,無法把那些篇章名稱打出),看了附錄,那些篇章竟然還是林燿德「早期(學生時代)」寫的小說!至少在我初次閱讀這本書的經驗來說,每個故事的「炫技」意味幾乎都大於「說故事」,我看到的是林燿德放手讓文字自動書寫,描繪出各種奇幻景色,但看起來卻更像個中空的堡壘,沒有基底、沒有架構。(事實上也不是完全沒架構,故事看完,我其實還是可以大概知道情節是什麼,但鋪陳實在太少。)



 我並不討厭這篇短篇集,但也不會很喜歡,或許林燿德的風格就是這樣,在華麗的文字下,我看不見他心裡的想法。

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送票機車

  (第一屆台灣聯合大學藝文競賽  小說佳作)



阿家第一次騎那台摩托車上山,是十多年前的事。

他仍記憶猶新,那時他騎著那台125,兩側裝著綠色的布袋,到山腳下的鬧區。在那條大街上,左側、右側都是兩、三層樓高的平房,開著便利商店、冰店、機車店……等民生商店,然後旁邊有一條大岔路,過去,便是火車站了。這裡一向只有區間車會不定時來這裡。一兩台計程車悠閒地攤在站前的空地,把板金烤成明亮的金黃色。來到這裡的人有很多是坐火車來的,作為離開都市到鄉間放鬆的一種方式,但對這裡的人而言,這是他們離開這山腳最簡單、也最難回來的方法。

這鬧區並不長,當這條大路彎曲時,左側會出現一間加油站,那是那些平房的終點,阿家會在那裡把機車加滿油,然後駛上曲折的山路。一開始,平房由路樹及高過人的芒草堆取代,再騎過去,右手邊變成山壁,左手邊變成山崖,那些路樹與芒草堆只能在上面或下面的平坦地方生長,只有那裡才有辦法累積灰塵成為土壤。那些路面常年被砂石車佔據,劇烈振動,排氣管吐出的黑煙充滿惡臭的微粒,就這樣降落到路旁。阿家每次都得穿著薄外套及戴口罩來擋黑煙,即使如此,把口罩拔下來時,他臉上安全帽與口罩之間的空隙便是黑的,像是他為了安眠而戴了個黑眼罩。

然後過了個右轉的彎道後,路會慢慢變直,右手邊的山壁也會越來越緩,此時,阿家便得放慢車速,細細看著右邊什麼時候會多出一條小路,小路一出現便一個壓車騎入。那是條連會車都有困難的狹小道路,兩邊都是雜草堆,一不小心就會消失在群山的草叢中,阿家總得緩慢地騎著。

一開始,底下的道路還是黑色的柏油路,但接下來便會成深灰淺灰的斑駁混雜,夾雜許多砂石,路面越來越粗糙,然後,連柏油也沒了,只剩水泥鋪的簡易幹道,灰白不均的路面成為某種混沌。直到最後,混沌會剎然消失,只剩一堆踏平的褐土小徑。過不久,他就會看到狹窄的小路越來越寬大,直到他到了村落。

村落用水泥鋪地,還築起了以鋼筋水泥築起的平房,總共約六七間,零零散散矗立於山中唯一的一小塊平地上,取代了原來該在這的、以草堆、樹枝或一片片石板堆起來的房屋。但無論是什麼材質,屋內總是靜悄悄、一片黑暗。那些原該在平房上的漆、貼的磁磚早已脫落,每一戶都大門、窗戶大開,乍看之下還會以為沒人居住。

不過在灰色的水泥地上玩耍的孩童否決了這點,他們皮膚黝黑,或許尖叫、或許歡笑,拿磚塊在地上畫圖、跳躍,或者把玻璃珠當珍寶,互相在地上彈射比劃,甚至還會有兩個男孩在地上纏鬥,旁邊一群小孩以山話吆喝。但無論如何,只要阿家一來,這些小朋友就會放下進行的一切,衝向這位理著平頭、留著小鬍子的中年男子旁邊。他們會興奮地用山話喊:「大哥哥,大哥哥……」阿家會從口袋裡掏出幾顆糖果給那些小朋友。小朋友們拿到糖果,馬上把水泥地當彈簧床,蹦蹦跳跳,然後把晶瑩剔透的糖珠含入口中。就算不小心因為哈哈大笑而讓濕答答的糖果從嘴裡滑落,不打緊,小朋友們就撿起糖果,把上面的灰塵吹掉就再含入口中。阿家總是苦笑,不過算了,他相信這些小朋友會如此黝黑,就是因為他們有辦法把吞入肚裡的褐土灰塵轉化到皮膚上,身體仍舊健壯。

阿家喊了幾句山話要小朋友到旁邊繼續玩耍,等小朋友鳥獸散後,他把機車熄火,背起機車兩邊的墨綠袋子,走到離他最近的那間平房。

「阿瓦桑,我來囉!」

他以山話大喊,裡面傳來老年男性的沙啞聲作回應,阿家便踏過門檻,進入屋內。

無論是哪間屋子,只要是白天都不會開燈。阿家往窗外一看,天氣不知何時開始轉陰,但從透過來的微量光線,阿家還是能看清楚屋內的大致景象。牆上,兩枝弓跟幾枝箭以釘子及鉤子固定在牆上,另一邊還有同樣以釘子固定的手飾、頭帶,還以猛獸的牙齒做裝飾。而另一面牆上,以紅、黑為基底的服飾上繡有幾何的動物圖案,地上、角落還放有木刻而成的、幾何圖案的動物像。無論是什麼東西,都覆蓋著一層灰色,阿家不確定是因為屋內太過昏暗造成的錯覺,或是這些物品太久沒被動過。

阿家看向木沙發,那裡有個老人正盯著牆壁發愣,牆上的東西應該是他做的吧。他皺起的皮膚、深刻的五官像是吸飽屋裡的黑暗,黝黑的膚色說起他們歷經多少風霜。

「阿瓦桑,這是你兒子給你的信。」

阿家從墨綠布袋中翻找,拿出一封信給老人。阿家知道老人會中文,因為信封上以正楷寫著「給阿瓦桑」,而裡面的字句也都是用中文寫的,阿家只是基於尊重,才用自己不純熟的山話跟他說話。

老人看了信之後笑了笑,阿家也跟著微笑,再從薄外套裡掏出一疊票券。

「阿瓦桑,要拿票嗎?他們的表演再兩個禮拜就開始了。」

阿瓦桑伸出顫抖的手,抽了兩張票放到桌上,同時從口袋裡拿出兩張紅色紙幣,說:「就當作我用這些錢買的吧,給那些孩子們,讓他們可以過得更好。」

「阿瓦桑,不需要……」

老人打斷阿家的話:「沒關係,我堅持,老人跟小孩不需要什麼錢!」

阿家嘆了口氣,把兩張紙鈔跟票券收到外套內,看著阿瓦桑捏著票券,廣告紙材質的長條紙,細細地翻了翻,找出一個最亮的角度來看這張票券。票券上寫著大大四個字〈原音重現〉,底下則是裁剪過的劇照及活動說明。老人看著照片微笑,但笑容卻沾了屋裡的黑暗而沈重,老人嘆了口氣,吐出沾染到笑容的黑,然後把票放到信封裡,和信紙一起對折收好。

「阿家,謝謝你送信給我,我的兒子什麼時後會回來啊?」

「很快的,他們現在只是在忙而已,等到存夠了錢,一定回來。」阿家露出微笑,只是連他自己也覺得那微笑很敷衍,「那,阿瓦桑,我去給其他人送信了。」

阿家離開了阿瓦桑的家,到下一間房屋,但他知道,就算到其他的屋子內,景象也差不了多少。老人們在黑暗中看著電視,或者安靜地看著牆上那些衣服、弓箭、飾品等等發呆,然後阿家會一一把信遞給他們,同時問要不要拿票。老人們總是那種沈重的微笑,「我的兒子女兒啊什麼時候會回來啊?」然後收過票後給阿家一些錢,說是「讓那些孩子們過得更好」……。阿家總是想問,為什麼老人們的笑容如此沈重,是因為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嗎?就是因為這樣,所以阿家才會在這啊。

阿家就這樣背著布袋,挨家挨戶遞信,同時問要不要票,過了近一小時,雖然墨綠的布袋還是鼓鼓的,但信跟票全送完了。阿家回到機車上,把布袋放好,此時,小朋友圍聚過來,問:「大哥哥你要走啦?」

阿家微笑,點點頭,同時拿些糖果們給小朋友,然後說:

「好了,那我走了,兩個月後再見。」

他對小朋友及村落的房子大力揮手,才離開這個村落。

騎了幾個小時的山路後,他回到山區與都市之間模糊的界線,郊區,在寬大的、以分隔島分成幾個線道的省道旁,四、五層樓高的騎樓就參差不齊地長在路的兩邊。他到了其中一棟騎樓,用遙控器打開鐵捲門,把機車拖進去。鐵捲門裡,所有的空間幾乎都被大大小小的機車佔滿,阿家努力找了個空間,把機車拖過去,踩下支架立起停好。除了阿家的機車,其他人的機車都一樣,一道道蛛網般的裂縫或真的蛛網遍佈機車外殼,每一台都沾滿灰塵油污,從不維修、保養。車庫的牆面原是被漆成白色的,但如今早已被這些油污灰塵沾染而塗成一片灰,讓只裝小燈的車庫更顯得黑壓壓。阿家知道,無論是什麼時候,陽光總是照不進這車庫,他常常想,這些機車是不是見不得光,只能在這灰暗的角落苟延殘喘?

他背起布袋,努力繞過大大小小的機車,然後走到樓梯間,一階一階走上去,到達二樓。無論是哪個地方,原來該刷得粉白的牆面都被某種難以形容的黑斑附著,彷彿生根了。阿家到廁所,拿起肥皂,把剛剛附著在臉上的砂石車的黑塵洗掉,洗了一團團的黑泡泡。沖淨後,他又看了看廁所的牆面,明明貼著磁磚,那些黑斑仍強硬地附著。他拿起菜瓜布,沾濕,拼命地刷啊刷,但怎麼刷也刷不乾淨,他知道的,在這屋裡的所有黑點不可能刷乾淨,因為環境就是那麼潮濕,那麼多灰塵,那些牆面無可避免地總會生黑斑的。

把菜瓜布放回去,他離開廁所,到達客廳。客廳一樣是一團亂,桌上、地上都擺滿便當盒、紙袋、飲料杯等食物容器。阿家打開其中一個便當盒觀察,裡面還有幾根雞骨沒固定好,直接掉到地上。阿家嘆了口氣,拿起垃圾袋,把東西紙袋及食物殘渣倒進去,再把便當盒、飲料杯疊好,拿去洗碗槽洗乾淨後拿到後方陽台分類。

陽台是個狹窄的走道,連兩個人交會都有問題。走道底端便是洗衣機,所有人的衣服就被晾在這,不過阿家轉頭看看鐵欄外,陰濛濛的天空開始落雨了,細細的雨絲在後方的空地積出一層淺水,看來衣服是不會乾了。阿家看著細細的雨絲,瞬間有種幻覺,雨絲成了稻苗,由老天插入地面,只是這些苗不會生長,最後那些只會落入那池透明的淺土層,激出細微的水花後便消失無蹤。

回到客廳,一名理著平頭的黝黑男子坐在客廳沙發上,準備打開一罐啤酒,桌上還有另一罐。看到阿家從廚房走出,他馬上從桌子底下取出兩個乾淨的玻璃杯,把啤酒罐打開,把金黃色的液體倒入玻璃杯內,自己把自己杯內的啤酒一飲而盡。阿家拉個椅子坐下,啤酒先放在一邊不動。

「小瓦,我把信拿給你爸了,其他人的信也給了。」

「他說什麼?」

「還是一樣,謝謝我把信給他們,還有希望你們能回去之類。」

「嗯,還是一樣啊……」

小瓦看著空蕩蕩的玻璃杯,舉起易開罐,把殘存的液體倒入杯內。阿家看他這樣,嘆了口氣,問:

「你們想騙到什麼時候?」

小瓦的手停在空中,楞楞地看向阿家,嘴唇又開又闔,但只發了一個音:

「我……」

「你們的父母也不是沒來過都市,怎麼會不知道我幫你們送信、送票這些行為有多不正常?十年了啊!」

「我知道……我知道。但我能怎樣?其他人又能怎樣?難道就這樣回到山上增加他們的麻煩?」

小瓦把啤酒罐放下,把殘存的半杯金黃色液體一飲而盡,然後才搖搖頭。

「那片山養不活那麼多人。」

「總會有什麼辦法,你們的祖先不就是這麼活過來……」

「你懂什麼?你在那裡生活過嗎?」

小瓦的雙眼獵鷹般地咬著阿家,阿家知道自己怎麼回答都不對,只好把桌上的啤酒一飲而盡,然後問:

「那麼,最近表演許可申請成功了嗎?」

「還是一樣,唉……」

阿家不難想像為什麼表演許可無法申請成功,當那些穿著西裝的評審坐在評審桌後,看著幾名穿著吊嘎或襯衫的男女們時,首先是『服裝不合格』,再來是『外貌不合格』,最後居然『連樂器都沒有』!然後連看也不看一眼,直接把他們刷下來。那些評審不會知道,沒有樂器、沒有服裝,是因為那些東西在他們下山後不久就被偷了;評審們不會知道,那些黝黑的外貌,還常常帶著傷疤的皮膚或者黑斑侵蝕的牙齒,是因為做苦工受傷,或是為了提神抽煙、吃檳榔而來;他們也不會知道,那些女性們可能必須下海才有辦法賺到生活錢,縱使他們有靈巧的雙手,編織無數手飾、頭帶或其他藝品,但每次在街上販售時就會遭到取締,而申請販售許可又遲遲沒下文……。

那些評審更不會知道,在很久以前,他們也曾經看過這些人,當時他們都還是小朋友,穿著紅黑為基底、繡滿幾何形狀的動物的編織衣褲,唱著山歌,以口簧琴或木板敲擊伴奏,跳著一枝枝祭典之舞,就在國家級的演藝廳,甚至,他們還出國表演過。他們曾經是那些「社會人士」認定的「文化表演者」,但時間沖蝕了他們的名字,當他們長大了,下山了,想再次以文化表演者自居時,他們才發現一切早已困難重重……。

「但,你們總不可能這樣過一輩子,你們不能這樣對那些在山裡等你們的人說謊啊!」

「我們不是說謊,阿家,總有一天,我們會實現我們的諾言,在這裡唱歌跳舞、或者販賣那些布、衣服或手工製品。有足夠的錢後,我們就會回去山上,我們可以跟爸爸媽媽們、兒子女兒們一起跳舞,唱歌,喝小米酒;可以跟我們的孩子說,你們可以用自古以來的生活型態繼續活下去……」

「你明明就知道這不是現實,不是嗎?」

小瓦沒有回答,他開了另一罐啤酒,同樣倒一杯給自己,另一杯給阿家。他把自己杯內的啤酒一飲而盡,再把罐裡剩下的也仰頭喝完。阿家沒有喝,他只是看著啤酒,淡黃色的液體內,二氧化碳不停冒出,整個液體就像在翻騰。但慢慢地,氣泡消失,液體終究平靜,只剩白色的夢幻泡影蓋住了表面,一觸即破。水氣因冷凝結在杯外,緩緩從外壁哭著流下。

阿家飲下屬於自己的沒氣的啤酒,把白色泡沫嚥入口中,然後把玻璃杯拿到廚房,沖洗裡面的淡黃液體,也沖洗外面的淚滴,然後倒著放到旁邊的杯架晾乾。

然後阿家走到另一個房間,那房間永遠不會鎖,當然,因為那是儲藏室。他打開房門,一股灰塵的氣味立刻竄入鼻腔,讓阿家屏息。他瞇著眼,不只是為了不讓灰塵進入眼睛,更是因為這房間沒有燈,他得讓自己適應黑暗。慢慢的,他能看見灰塵成為某種光的微粒,在空氣中隨意漫舞,也慢慢可以看清裡面的景象。

儲藏室內,每一吋地板都被各種幾何形狀的動、植物或阿家看不懂的木雕盤據,一旁還有整組的木雕工具。而牆面呢,兩把弓及幾把箭以釘子或鉤子固定,同樣方法固定的還有一組組的手環、頭帶、項鍊或其他飾品。在正前方的牆面,兩件紅黑為底、繡著許多幾何形狀的動物圖案的衣服就掛在那裡。但無論是哪樣物品,統統都附上一層灰。

就像那老人的家裡。

晚上,雨仍繼續下著,走過客廳,通過走道,便是寢室。阿瓦桑坐在寢室的木椅上,緩緩摸著小孫子的頭髮。房間太暗,他連小孫子的睡臉是怎樣都看不清楚,但想必是無憂無慮吧。

寢室內有個無論如何燈光都照不到的角落,那是在房間的書桌底下。阿瓦桑拿出白天阿家給他的票,另一手從書桌抽屜裡拿出一罐漿糊,刷兩道痕跡在票紙背面,然後收起漿糊,蹲下,用手確認光滑且沒有被任何東西佔據的地方,然後把票紙貼上。

在那裡,一張張的票紙變成壁紙,並排貼在那,遙遙地,與那些弓箭、衣物、飾品等共存。老人知道,這些票紙和東西都一樣,只有在這裡才有它的價值。

2011年10月11日 星期二

讀陳克華〈我們總是愛人一般相遇〉心得



我們總是愛人一般相遇  @陳克華

我們總是愛人一般相遇
在以為彼此具有朋友的素質
之前,便做過愛了
然後發覺
真的只適合做個普通朋友

懷著親密的罪惡
短暫地游移
濃霧侵襲的房間
雨下十日,黃昏盤據不去
末日情調深深浸濕了靈魂:

「走開,我病了......」
然後開啟的音樂語帶威脅
彷彿兩隻互相挑釁的腿
為無法找出一種更親愛的姿勢
而無比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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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文學評論的觀點是這樣的:「當作品完成時,作者是誰,便不再重要。」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作者已死論」。但有些作品是無法,或者用留些餘地的形容詞,難以,用這種方式,純粹在文字、技藝上分析。

這首詩其實也差不多是這種情況。

對於這首詩,我有個背景知識,「陳克華是個男同性戀」。也就是說,這首詩我會在默默中以同志文學的角度來看。

這首詩的詩題是「我們總是愛人一般相遇」,其實後來我才想到,為什麼是用「愛人」而不是「戀人」呢?不過如果翻成英文倒是很明瞭,因為Lover這字除了「親暱的人」這意思,另一層含意是兩人有性關係。

另外是第一段第三句「之前,便做過愛了」,老實說我很喜歡這句,其實裡面的「之前」是承自前面「在以為彼此具有朋友的素質」,但除了文句上的連接,第三句同樣也能自成一句而不突兀。一開始讀起來就是覺得很好玩,但現在想想,說不定是因為他的生活總是如此,這句話的自成一格正代表他某種放蕩生活吧。

中間那段對我而言其實就是書寫一種濕冷的氛圍,其實中後段我是看不大懂的,但無論如何,誰都能看出來最後一段的傷心:「彷彿兩隻互相挑釁的腿/為無法找出一種更親愛的姿勢/而無比絕望」

那是男同志的做愛,但卻帶著傷心,我說不出為何感傷,但體會得到。




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

特殊相對論

在一切推導展開之前
我和你說:
「我們周遭的世界
都有一樣的準則。」

最簡單的假設是
你的心與我的心
一開始一定在一起
最簡單的假設是
你永遠以v的速度前行
無法停止
(動者恆動,靜者恆靜)
最簡單的假設是
你離別後
我會一直望向你的背影

有很多東西不可能會變
比如光速恆定
比如離別
我看著你
我的時間總比你快一些
你看向我
你的時間也比我快一點
我們周遭的世界
都有一樣的準則
留在原地的人
總比離別者衰老得更快

2011年10月1日 星期六

我們都有同樣的歷史(百年孤寂心得)

我還記得一則和明華園有關的新聞,內容是說明華園到法國公演,他們當然是以台語表演,但表演完後,許多觀眾都起來鼓掌,還有不少人淚眼迷濛地說「我們和你們有同樣的歷史!」

《百年孤寂》裡有一段是這樣的:由於香蕉公司對於馬康多(也就是主角們住的地方)長期剝削,布恩迪雅(Buendia)家族的第四代,約瑟.亞加迪奧.席岡多,成為工人領導,帶三千多名工人到火車站前的廣場抗議。一開始,他們當然是跟香蕉公司和談,但香蕉公司始終不開出他們能接受的條件,他們也就遲遲不復工。之後,軍隊來了,對著廣場上三千多人不停掃射,血像河一樣洗著廣場,席岡多裝死逃過一截。當他醒來時,他正在一輛火車上,周遭都是屍體,他連忙跳下火車,火車開往海邊丟棄屍體。當他再次回到廣場時,什麼都沒了,血跡、毛髮、甚至一點他們曾抗議過的痕跡……

        之後,無論他和誰說這件事,沒有一個人相信。電台廣播一切平安無事,後來的課本也寫抗議平平安安結束,大家都愉悅地回家,甚至,當政府的人開始清算曾抗議的那些人,跑來布恩迪雅家的房子時,席岡多就在他們面前,他們竟眼睜睜地完全忽視。對政府來說,席岡多抗議的一切從來不存在,就像他們對席岡多本人一樣……

這裡描寫的其實是哥倫比亞在1928年發生的香蕉大屠殺事件,我手頭也只有(懶得看的)英文維基資料,這裡便只寫我對這事件的瞭解。

在十八、十九世紀時,賣香蕉是一種暴利,美國便成立了聯合水果(United Fruit)來銷售各式水果,同時也在南美許多地方僱用當地人民種植香蕉。當然,這種跨國大企業最擅長的就是壓榨,所以勞工便要求提出較合理的薪資,哥倫比亞也是一樣。只是他們萬萬沒想到,聯合水果不但不遵從,還和政府合作以軍隊鎮壓,造成幾千人死亡的慘劇。

但最令人心寒的,還是當時哥倫比亞政府宣稱:「這次事件只有七人輕重傷。」

我不得不承認,看到他們在廣場上被機槍掃射時,我心裡其實是想著二二八,還有對岸的六四,因為我們都一樣有過屠殺的歷史,而政府也曾拒絕承認(台灣終於是有逐漸明朗,但大陸那裡……)。

縱使我們和馬奎斯隔了一座太平洋,縱使我們操著不同的語言,但有些東西總是一樣的,我能懂那種傷痛,馬奎斯,我們都有同樣的歷史。







細讀





或許是最近詩讀多了,也寫多了(也或許是因為開始讀劇本的關係),最近讀文字的速度越來越慢,就算是自己寫的也是。不知道這習慣是好是壞,但能確定的是,我大概已經沒有以前那種一日三本小說的讀書速度了。

但也因為讀的速度越來越慢,開始慢慢能抓到文字背後的東西,解構詩的能力越來越強(只是還是寫得一樣爛orz ),看只有對話的劇本時也開始能看出對話背後的攻防戰,慢慢的,連自己使用文字的方式也變了。

我很喜歡寫景,可是更喜歡在寫景的時候加一些觀點,比如這一段:


  攤販依著馬路兩側叢生,各種餿水、洗碗精及肉攤魚攤散發的腥味混在一起。每個水龍頭都連接著或黑或黃的橡皮管,另一端則是鐵或塑膠製的大面盆,洗碗、洗肉骨、洗菜、洗水果……等各式各樣的東西。水龍頭沒停過,污水從面盆中溢出,延伸、擴展到每一吋地板。慶小心踩著,以免自己鞋子濕掉,但天使只是不停往前走,毫不在意。

(慶跟天使都是人名)

「水龍頭沒停過,污水從面盆中溢出,延伸、擴展到每一吋地板。」這句話其實隱隱道出那些底層人的骯髒,慶身為有錢人家的孩子,自然會不習慣,所以才「小心踩著,以免自己鞋子濕掉」,但對於出生在這裡的天使而言,這裡跟她家廚房沒兩樣。這裡也同時道出兩人的差別。

我很喜歡這種細節,只要作者功力夠好,細讀其實是種享受,可以看看作者如何利用細節引出一些人物的個性、動作、背景... 同樣的,能書寫出這種細節,就像在文章中埋一顆寶石原石,一般人看過去就算了,但慢下來的人就能看到人物如何在其中呈現。

不過說是這樣說,要能耐得起細讀的作品其實並不多呢...




2011年9月10日 星期六

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心得

作為台灣電影新浪潮的重要導演之一,楊德昌,其實他的電影我幾乎沒看過,《牯嶺街》是第一部,只是很可惜,憑現在的我還無法完全看懂、分析這部電影,所以我還看了很多相關影評及介紹才理出一些頭緒,等這部片出了數位修正版的DVD後,我大概還會複習一次吧。



這部電影其實是真人真事改編,不過楊德昌改編非常多,讓整部電影表達出自己的意念,而不是重新呈現當時的場景。電影的背景故事很簡單,民國五十年左右,台北牯嶺街發生一宗凶殺案,是由未成年的少年小四殺了另一名未成年少女小明,在當時民風保守的台灣造成轟動(小四、小明皆為電影內的化名)。但楊德昌不只拍凶殺,他拍的是一個時代,一個高壓政權底下的時代。





以下為部分劇情,因為片子太長,我記不起來全部,所以將腦中有記憶的部分寫出,時序上也可能有些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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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是從小四和小貓(小四最好的朋友,因為喜歡貓王也愛唱歌,被叫小貓)在即將殺青的片場內開始。他們在上頭調度燈光、布簾的通道上偷看導演拍戲,結果失風,小貓跑得快,小四被抓到,到了警衛室。小貓在外面打破東西,讓警衛衝出去,小四便趁機偷個手電筒,和小貓在黑暗的公園內亂玩。 



小四和小貓都不是混幫派的人,但由於他們讀夜校,太多人都是混的。小四他們周遭的人大多屬於「小公園」,而另一幫眷村流氓則是屬於「二一七(讀作兩么拐)」。原本兩方勢力相當,但當小公園的幫主Honey因為砍了二一七的老大而逃到台南後,二一七的勢力便越來越大。



原本小四不該在裡面的,他成績不錯,上進,是榮民父親的、家裡的希望。但就是因緣,小四在保健室認識小明,Honey的女友。他們翹課出去打靶場,還去片場,小明也因此被導演看中,希望能拍戲。



 原本一切都好好的,但去完片廠回來,小明母親氣喘病發,結果醫藥費請房東幫忙完後,他們被迫搬離住處,回來投靠親戚。另一方面,小四因為被滑頭(小公園實質上的領導者)抄考卷,結果被抓包作弊,滑頭因記過太多退學,小四則是要被記一小過。結果隔天小四父親去學校理論,理論到最後吵起來,小過便成了大過。 



之後Honey回來,看見小四與小明的互動,也和小四聊了很多。認為小四可以好好照顧小明。一切本該是如此,但Honey之後和二一七的人頭頭山東談判,談判不成,被山東推向路中間,車子一來,死了。



 接著是小四父親被帶走,逼著寫許多自白書,等到出來後,父親變了。小四之後因為在學校罵髒話,又要被記過,結果父親不像之前理論,反而卑躬屈膝,懇求不要記過。



 小四終究被退學。



 他之後到圖書館自習,想要插班考進日間部,同時也和小明有斷斷續續聯繫。但此時的小明因為經濟因素而到小馬(一名將軍的兒子,算是小四的好友,家中有各式各樣平常不會出現的東西,如武士刀、錄音機之類)家中幫傭。小明跟小馬因而越走越近。



小四之後跟小馬槓上,小四拿一把小刀,準備堵人,但被小貓勸下,而小馬則是帶武士刀過去,當然沒遇見小四。



 小四之後遇到小明,說明自己不在意那些流言蜚語,能接受小明,但小明說:「小四,原來你跟其他人一樣,接近我就是為了得到我的感情,你很自私。」



 以及那句話。



 「你怎麼就是不明白呢?這個世界是不會為你而改變的,我就好像這個世界,是不會為你而改變的!」



 小四情緒激動,拿小刀捅進小明的身體裡,小明不支倒地,小四哭著說,「起來,小明你起來,盡力的站起來啊...」但小明就倒在那裡,一動也不動。



 之後小四與小馬被帶到警局,小馬哭著說小四是他最好的兄弟,小四的家人則是絕望哭喊,不敢相信自己兒子竟是殺人兇手。 



小貓之後錄個錄音帶要交給小四,裡面說他把自己唱歌的錄音帶寄給貓王,結果貓王竟然回信給他,還送個戒指給他,說很高興無名的小島裡也有人聽他的音樂。但小四聽不到那錄音帶,因為承辦員警把那錄音帶丟到垃圾桶裡,根本不管裡面的東西有多珍貴。



最後,一則廣播以官腔的語氣說出這件民國五十多年的殺人兇案,小四的媽媽則看著自己兒子的制服,在明亮的夏日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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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暗與光亮是《牯嶺街》裡面重要的元素,雖然這是我很後面才注意到的。《牯嶺街》這部片子在絕大多數時間畫面都是暗冥濛的,在這些黑暗中,幫派鬥爭、白色恐怖的帶人走及問訊、小明母親氣喘發作、還有各種暴力事件接踵而至。相對的,白天則是青春時光,小明與小四純純的愛情在那時發展。還記得一開始小四偷了片場的手電筒,有篇影評是這樣說的:「青春的孩子都迷失在黑暗裡,他們自己拿手電筒照亮前方,自己向前。」但最後,小四在離開片場前把手電筒留在那了,他是否放棄光芒了呢?





好玩的是,這部片子的英文名稱叫《A bright summer day》,但整部片子卻異常灰暗,只有在最後一刻,母親看著小四的襯衫,背景的廣播正朗誦著考上大學的考生名單時,整個場景才是明亮的夏日天。但在這bright summer day裡,母親卻只能看著衣衫,懷念其過往的青春。



說起來,《牯嶺街》拍的雖然是青春,但其實不只是青春,楊德昌在四小時內想處理的東西是一個時代,其實一開始小四是個用功的好學生,但就是遇到小明,他開始和小公園接觸,開始知道那些他原本不會知道的東西。不,如果只是這樣也還好,因為小四家教不錯,父親時常教他做人的道理,所以小四可能還不會偏離正道,但,就是因為連他父親都在颱風夜被帶走,逼迫寫下一張張自白書,最後面對所有事情都只能低頭求全,父親變了,小四再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小明因為常搬家,男女關係複雜,要不是因為這樣,她也不會跟Honey交往吧。小四之後也知道了這一切,但他想救小明,想給她安全感。雖然那不過就是小四希望找到認同、在青春迷惘的時刻找到線頭,拉住。但小明說:「你怎麼就是不明白呢?這個世界是不會為你而改變的,我就好像這個世界,是不會為你改變的!」



線頭掉了,小四殺人了,少年的小四正如少年的我們,什麼都不懂。無法改變這世界的結果,就是小四自己把自己的世界毀了。 



殺人的是他,殺人的也不是他,而是整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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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 



整部片子創造出一種一致的、幽暗的氛圍,能讓人感覺到民國五十年當時的政治環境。另外,幫派鬥爭的地方也很寫實,刻畫人物也很深刻。



缺點:



 由於對燈光過度重視,導致整部片子非常灰暗(我是指畫面上),加上當時學生幾乎都是穿卡奇色制服,理平頭,在黑暗畫面底下,很容易認不出誰是誰。



 另外本片長達三個多小時(後來的修正板更是246分鐘,除了《賽德克巴萊》,應該是國片史上最長的電影),加上整體氣氛實在非常灰暗,說真的...很沉悶。 





另外有個不知是優點還是缺點的特點,就是本片配樂非常少,絕大多數聽到的除了對話就是背景的稀疏聲,或許是要創造沉重的氛圍吧,然而,配樂也常使用貓王或其他西洋音樂,在沉重的氣氛中增添一絲青春的色彩。



2011年6月25日 星期六

小說怎麼寫(2)三位一體:事件,人物,場景

其實文字還有許多可以講的東西,比如綴字、贅字、誇飾、錯別... 不過再講下去也無聊了,讓我們跳到小說中最重要的部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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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這種說法,寫小說,無非就是要寫「人」。

張大春也說過:「現在的人啊,都不會寫小說,就只是兩個面貌模糊的人在不知道什麼地方對話。」(與原句略有出入,不過意思相同)

在小說中最重要的,是要有鮮明的人物特質。

然而要展現一個人的性格並不是你說了算,而是必須讓人物展演、說服讀者。例如,如果我在小說裡寫小明是個脾氣暴躁的人,我可以這樣寫:

小明是個脾氣暴躁的人,常常為了一點小事而生氣, 連朋友也常常看不下去。

但這樣不夠具體 ,要讓人物性格具體的最好方式便是使用事件,讓人物的性格展示於面前。例如我可以寫小明在餐廳中吃到沒煮熟的水餃:

小明咬了一口水餃,突然發覺口感怪怪的,他趕緊吐出嘴裡的東西,啪答,濕答答的粉紅色生肉混合菜餡躺在餐桌上。小明怒罵:「幹!」,用力拍了一下桌子。

服務生趕緊過來詢問:「先生,不好意思,是怎麼回事?」

「他x的,你們餐廳是沒有廚師是吧,連水餃都可以煮不熟!」

「不好意思,我會幫您上一盤全新的... 」

「不用了,這餐我不付帳!阿華,走。」

被稱作阿華的男子臉色微慍:「小明,你又想怎樣? 吃個飯而已,服務生都說要換了...」 

這事件便可以清楚展現小明的性格,以及他與周遭人物的互動,尤其是阿華的那個「又」字,代表小明如此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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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寫人,就得用事件凸顯其性格。

但要寫事件,必須用場景來凸顯其真實性。

比如剛剛的餐廳,人、事、時、地、物裡,我其實只有寫出人(小明、阿華、服務生)、事(小明吃到生水餃)與物(生水餃),我還可以描寫時間及地點,如:「此刻,辦公室牆上的分針時針剛好一上一下,頂天立地,正是傍晚六點鐘,小明與阿華早已收拾完文件,提起公事包離開辦公室,往食物街走去。食物街人擠人,剛下班的上班族與學生混雜著。而在食物街眾多餐廳中,有一間新開的水餃專賣店,、小明與阿華早上便決定好了,等等就來吃這個。」

經過這樣一寫,便可以把事件的說服力加以提高,還可以讓人有更多畫面感,讓人更融入小說人物的生活圈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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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只如此,場景甚至可用來描寫人物的內心。當然,這種寫法是很隱晦的,但就算隱晦,場景仍然可製造一種氛圍,讓人物的內心被凸顯出來。

比方說, 有個男主角因為欠錢,最後結局只能無止盡的「走路(逃亡)」,而最後便可這樣寫:

當他收拾完行李時,天空已經從橙黃轉至湛紫。 他背起背包,背包似乎比剛剛又更重了一分,他知道自己以後不會再把這背包放下來了。

然後,他離開家門,走到一旁的鄉間小路。筆直的路上有一排水銀燈為路燈,那是路上唯一的光源。

此刻,天空已經全暗了,他只能看著前方的水銀燈走著。越走,越後面的水銀燈便越昏暗,而在很遠很遠的地方,連一絲亮光也沒有了。

水銀燈越來越昏暗可以比喻未來越來越黑暗,而最後連亮光也消失便代表未來沒有希望,這是最簡單的一種比喻方式。雖然不是每個讀者都可以這樣解讀文章,但這種寫法的確是有助於寫出文章的「氛圍」。「氛圍」兩字其實沒有字面上那麼模糊夢幻,那是可以憑著文章中的明喻暗喻等等來達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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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而言,小說最重要的是要寫

但單單寫人,不如直接以事件舉例。

以事件舉例,那麼事件得能說服人,而場景能增加說服力 。

最後,場景甚至可化為的內心。

因此人物、事件、場景便成為一種鐵三角,寫到最後,我們無法其拆開,而必須融合在一起。

2011年6月20日 星期一

小說怎麼寫(1)文字為基本功

以前,我曾經以為只要寫不停寫小說,筆功總會不停進步,最後便能踏入「文學」這殿堂。

是的,以前。現在我不這麼想了,小說不是只要動筆就好,而是必須在一次次動筆中找到文字的用法,找出字句怎麼用最恰當,找出自己想表達什麼... 也就是說,「必須思考」,不是想到什麼就寫什麼,那是「隨筆」,不是「小說」。

小說的文字不能零散,就算零散,也得零散得有意義。前者為基礎,後者為進階,不能說「這就是我的文字特色」而故意逃避。走路都走不穩,跑步一定會跌倒。

而我第一次意識到自己有這缺點是在上「大學中文寫作」時,當時教授對我說了一句「宸碩,你的文字太破碎了」。在一次次與其他同儕的討論、教授的教導中,我才逐漸領悟什麼是破碎的文字,要怎樣才能達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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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零碎是現在很多人,尤其是網路小說、輕小說的特色,卻也是個很要命的特色。比方說,我引用尖端翻譯的空之境界(中)(P.124):

那一天,我人在初次遇見兩儀的暗巷中。

儘管現在還是白天,只要沒有行人來往,此處連街頭的種種噪音都聽不見。當時的血跡早已消失無蹤,我獨自佇立於巷內呼出白霧。

卡答卡答、卡答卡答。 

十月進入尾聲,自從我拋下家庭、工作與一切逃跑後即將滿一個月。

然而,警方似乎沒有通緝我的跡象。

不僅如此,我明明每天經過百貨公司檢查電視新聞,卻從未看到我犯下的命案報導出來,我還翻閱過不少報紙,依然找不到相關報導。

那命案和一般的街頭命案類型不同。肯定會勾起電視觀眾的興趣,不可能輕易當成意外處理掉。

這些句子看似沒什麼問題,但實際上問題不小,而最大的問題是:

為什麼這些句子都這麼短?

先從這問題開始說起。字句必須要有完整性,斷行必須斷好,標點符號也必須使用正確。這一篇最明顯的缺點在於斷行,例如從第四句進入第五句:

十月進入尾聲,自從我拋下家庭、工作與一切逃跑後即將滿一個月。

然而,警方似乎沒有通緝我的跡象。

 這兩句其實應該併成一句,至少不該斷行。同樣的,最後兩句也該併在同一句,讓句子在意義上得以完整,之後會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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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句完不完整可藉由檢查文法知道,試著以英文結構來看自己的句子,通常敘事句的基本組成是「主詞」「動作」「受詞」(例如:我喝水),或者是「主詞」「將/把...」「受詞」「動作」(例如:我把水喝了),或者是被動式:「受詞」「被」「主詞」「動作」(例如:水被我喝了)。三種各有長處,第一種可以簡潔敘事,第二種可以強調動作,第三種可以強調受詞。

當然還有像形容句這種不需受詞的(例如:你很美),但主詞仍舊存在。(其實中文還有另一套稱呼,主、賓、謂... 不過我都忘光光了orz)

當然也可以省略主詞或受詞,但仍得讓讀者知道那句子的主詞或受詞是什麼,就算人名或代名詞看似很多,但如果抽掉會導致文法結構破碎,那倒不如保留。

而會基本句法後,接著便是補述。

補述的用意自然是形容,可以形容主詞、動作或是受詞,可以放在他們的前面或後面。

主詞,前面:那曾揍我一拳的少女正吃著烤魚。

(字句一氣呵成,但補述太長的話會導致一句話過長而難讀)

主詞,後面:那少女曾揍我一拳,現正吃著烤魚。

(可控制字句長度,卻可能導致字句破碎)

動作,前面:少女狼吞虎嚥地吃著烤魚。

(符合英文文法,強調的語氣較少)

動作,後面:少女吃烤魚吃得狼吞虎嚥。

(可強調補述,但補述太長可能讓原本的動作失焦)

受詞,前面:少女吃著表面烤得酥脆的烤魚。

(符合英文文法,強調語氣較少)

受詞,後面:少女吃著烤魚,其表面烤得酥脆。 

(可強調補述,但補述太長可能讓原本的動作失焦)

括號中是我自己對於字句的觀感,但若讀這一篇的創作者也有自己對文字的觀感,那就用自己的吧!我只是先給一個方向,讓寫不出來的人能有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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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句讀及換行。

論文的話,句讀其實必須有一定格式,不過我們現在是在寫小說,所以可以「憑自己的意識」使用句讀。這裡講最常使用的逗號跟句號。

一般來說,使用逗號有兩種目的,一種是為了補述(前面的句子可以當例子),另一種是斷掉文字的節奏,也就是暫停的效果。但記住,逗號只是暫停,不是停止,所以不要意思已經完整了還用逗號繼續把句子連下去,該句點就得句點。

接著說說句點, 下句點的時機當然是一個句子已經完整了。通常判斷完整與否的方式就是藉由基本的文法,也就是我剛剛上面舉的那些例句 ,但當然可以拉的更長一點,以整體完不完整來看。

完整的句子通常有時間上或是物體代表的完整性,比如說:

「小橋,流水,人家。」(意義上的完整)

「他的食指沾著血流,沿著虛偽的淚痕緩緩滑到嘴角,然後像塗口紅般抹過雙唇,勾勒於另一側的嘴角,最後微微張開血紅的雙唇,以舌尖輕點指尖,品嚐鐵鏽的淚味。」(時間上的完整)

句子的完整只能自行判斷,這方面我也不是能手,所以無法說太多。

另外就是換行。

換行與斷句其實有異曲同工之妙,也就是說,會換行通常是因為那一句在時間上或者是意義上已經足夠了,所以換行。若以此來看,剛剛引用空之境界的那一段其實是非常破碎的,因為句子破碎,換行破碎,導致整體像散沙,不知道哪裡是著力點。

句子要保持完整當然有原因,因為只有保持完整,才能凸顯破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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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些技巧不只可以用在寫小說,寫散文、隨筆,甚至是寫字釐清思緒也都能用上。



小說怎麼寫(0)寫在一切之前

小說怎麼寫?這對我而言還真是大哉問。

還記得第一次寫小說是因為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地方刊物有徵極短篇,兩千字,那時國文老師就給我們班這消息,同時鼓勵我們投稿,結果我寫了一篇非常鳥的短篇小說投過去。,是說一個人可以到各個平行世界旅行,結果某個平行世界的他是大壞蛋,最後兩人決戰,無人生還。照理來說這種故事隨便寫都可以超過萬字,我當時到底是怎麼用兩千字完成他的呢?

我不知道,那篇稿子已經遺失於時之河了。

總之最後沒有上,現在想想也理所當然,兩千字塞那種劇情是要別人怎麼讀呢?不過那的確是個很棒的經驗。

之後,我迷上東方 ,開始了生涯第一篇長篇小說。那是一篇東方同人,把幾乎所有同人小說能犯的錯誤都犯了,比如說樣板的人物,無血無肉,莫名的熱血,中二的主角,爛尾...雖然很爛,但無論如何,我花了兩年多寫了八萬多字,也算是對自己有了交待。而那篇鍛鍊出的敘事能力、使用標點的能力等也對往後很有用。

之後,我一篇開始自己的原創小說「櫻紛飛,華蝶舞」,女主角還是參考了東方的幽幽子,而且整個就是寫日本那裡的事。

原因很簡單,那時的我深受日本動漫影響,不管怎麼寫都會寫到那裡去,這點我是過了很久才改善的。

這篇到現在仍沒有完成,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我想應該是「覺得這是自己第一篇原創故事,所以想寫好一點」吧。不幸的是,我這篇第一次寫四萬多斷頭,砍掉重練,寫了兩萬多,砍掉重練,寫了兩萬多,砍掉重練... 到現在已經砍掉了足足六次,仍沒有一次能寫出心目中完美的作品。

那時還發生幾件小插曲,就是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及校內文學獎,我那時甚至用稿紙把那篇投校園文學獎的小說一字字寫出來,總共寫了五千多字;小說新人獎則是寫了三萬多字來投中篇。

那些硬湊字數的作品想當然都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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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學會寫小說已經是上大學以後的事了 ,那時寫了一篇小說投稿校園文學獎,沒想到居然進入複選,還能讓王聰威跟甘耀明評論一下(他們有講到幾句話耶,我超感動的!尤其後來我知道甘耀明有多厲害後,我對那段回憶更是珍惜啊!)學到了一些東西。之後在大二上修「大學中文寫作」,而這學期修「現代小說」,同時大量創作短篇(嘛,這段時間我也有寫長篇啦,但是只有一篇有完稿QQ),經過這一年磨練下來,文字總算是到能見人的地步了。

好,那麼下一篇就開始說我在上大學到現在近兩年學到了什麼吧。





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

有關「小說怎麼寫」系列

這是之後想寫的一個系列文章

篇數應該不會太多,主要是分享給從同人小說開始寫小說的創作者

由於我目前也只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角,因此這系列與其說是指導,更不如說是我對自身寫作的反思

把自己從以前到現在的創作歷程慢慢寫過來



在這之前,我先搞定期末考好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