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8日 星期日

小說的開頭

之前在批鬥會時,奕樵分享了短篇寫作的一個法則,其實我覺得這法則拓展到長篇小說也很適用,而我也說明我對這法則的理解。

這法則我給個特別的名稱,叫「千字法則」(當時奕樵其實沒有這麼稱呼),也就是說,一篇約萬字以內的小說,前一千字便必須把讀者拉到小說裡面一個獨特的世界觀中。

而由於我當時寫的題材比較特殊的緣故,致中分享了一句簡單扼要的話:「你要如何用三句話把人推坑?」這推坑不只是推薦對方動畫、漫畫、電子遊戲等,我個人延伸是,小說也要在三句話內抓住讀者,給讀者看到一個粗淺的魅力。

至於為什麼千字法則有用呢?我的裡解釋這樣的。E.M.佛司特在他的《小說面面觀》裡面提到,人類自古變有聽故事的欲望。遠古的人類坐在火堆旁聽長老們說話,而現在的我們買書、滾動滑鼠,看一個個故事。

他沒有解釋為什麼人類想聽故事,而我對此的解釋是,古代的我們是為了活命而喜歡聽故事,因為每個故事都代表一個新的經驗、新的世界,我們在別人的記述中,在腦海裡描繪出一幅幅風景與事件,我們以自己的想像力預習了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因此,當事件真的發生時,我們更有反應的餘韻。也因此,我們會這樣說,「一篇好的小說會讓讀者掉進他的世界裡」,只有新奇的世界才能啟動我們古老的反應機制。

當然這對作者而言一定是困難的事,反正,寫小說也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