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生出這篇文,是因為昨天晚上被某個投稿失敗的分身帳號罵後封鎖,我跟他講了半個小時為什麼類型文學不適合投稿文學獎,我覺得不能讓這半小時白白浪費,所以決定把幾個能回想的論點寫下來。
這位分身帳號的主要論點是,文學獎都只徵本土文學跟純文學,並不會選類型文學。當然,這論點對我而言相當荒謬,對我而言,並不是文學獎不挑類型文學,準確來說,是類型文學很難在文學獎這種規格中競爭。在這情況下,若能憑類型文學在文學獎出道,這人很有機會成為台灣幾十年來最強的類型文學作家。
林芳玫《解讀瓊瑤愛情王國》指出,類型是一種作者與讀者對文本詮釋的共識,這共識不一定先天存在,但會在作者與讀者的交流之中逐漸成形。在這裡舉個科幻圈熟知的例子,瑪麗雪萊《科學怪人》可說是如今公認的科幻小說始祖,但在當時,這部小說並不是被視為科幻小說,而是歌德恐怖,直到後來經過儒勒·凡爾納、HG威爾斯等作家的大量相關題材創作,才逐漸確立科幻小說這類型,我們也才以這類型的特徵,重新確立瑪麗雪萊在科幻小說的地位。
如今我們所指稱的類型小說,大多包含在奇幻、科幻、恐怖、推理、言情等類型中(至於輕小說,若只看題材,輕小說的題材大多數也可以包含在奇幻、科幻、推理或愛情等類型中)。這些類型大多已經發展成熟,不僅早就有作者、讀者之間的文本詮釋共識,甚至也有許多創作者會故意翻轉這份共識,使其作品在類型中產生變化與新意,從而創作出與前人不同的風格。
我比較熟悉的是奇幻、科幻,而相對言情、推理或恐怖小說,奇幻和科幻小說確實更難得到文學獎。原因是因為言情、推理、恐怖大多還可以在現實脈絡中成立,而奇幻、科幻的類型成立條件,便是某種異於現實的世界觀。
先從一名遊戲劇本與輕小說作家「龍騎士07」(作品有暮蟬鳴泣時、海貓鳴泣時)對輕小說的談論講起:
https://www.ptt.cc/bbs/LightNovel/M.1270401964.A.C08.html
「
我想所謂輕小說的定義,不知能否能說是「需要具備某種DLL檔才能閱讀的作品」呢?
如同輕小說之「輕」字所示,是省略了某些層面的情報,降低了情報量而寫成的作品。
以此也讓讀者的負擔得以減輕。
於是,世界觀等等的情報藉由DLL檔來共有,透過過去已經入手的DLL檔,而不需再次讀解世界觀,而能直接進入故事的世界中。
」
龍騎士07使用dll檔的比喻,事實上就是類型文學中所謂「文本詮釋的共識」,然而他也指出,類型文學中,這種文本詮釋的共識,僅限作者與該類型的讀者之間。若讀者不熟悉該類型的文本詮釋共識,那麼他再怎麼學識淵博,對文本的詮釋也會與「圈內人」天差地遠。
這是類型文學,尤其是奇科幻小說投稿文學獎的第一個困境,文學獎的評審絕大多數並非類型讀者,換句話說,在他們不是圈內人的情況下,他們很難正確解讀文本,自然也很難看出文本的價值。
而使這困境加劇的則是文學獎的字數限制。目前縣市文學獎與林榮三等全國文學獎的小說徵獎規格中,大多徵獎規格是8000-12000字左右。如果你想寫類型小說來投稿,而熟知評審並沒有多少「類型文學的共識」,那麼你就是必須用一些段落來處理設定上的問題,建立與評審在文本詮釋上的共識,而這樣處理設定的段落又要多少字?一千?兩千?
那換句話說,類型文學創作者就必須要在比其他創作者少一、兩千字能用的情況下來跑劇情。事實上,英雄之旅的劇情以及這種劇情結構使讀者受到的感動與啟發才是這種奇幻、科幻小說強大的地方,字數已經夠少了還必須減少自己能跑劇情的字數,這使得奇、科幻投稿文學獎的難度再次增高。
但難道都沒什麼方式可以用奇科幻小說來投稿文學獎嗎?倒也不是這樣,但這就變成在設定上,奇、科幻的設定必須很仰賴現實,透過對現實、大家熟知的信仰或傳說產生細微的偏差,使某種奇特的場景成為可能,使評審得以想像人如何從現實進入那樣的奇幻場景,面對怎樣的處境,角色怎麼反應。但要處理到這種程度,需要對現實脈絡的把握,對各種文化的熟悉,足夠的發想能力。
所以說到底,是文學獎歧視類型文學嗎?我個人比較偏向認為這是「主場」的不同,類型文學面對的是廣大的讀者群中,屬於自己類型的讀者。而且說真的,如果真有創作者具有前一段所述的各種能力,那這創作者還有不紅的道理?
文學獎本來就有其侷限,想得獎就要摸清楚其中的侷限,去做自己能做到的突破。只是喊著文學獎歧視大眾文學、類型創作,這對整個環境不會有任何影響,用作品來說話,才是創作者的硬道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