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5日 星期六

小說怎麼寫(2)三位一體:事件,人物,場景

其實文字還有許多可以講的東西,比如綴字、贅字、誇飾、錯別... 不過再講下去也無聊了,讓我們跳到小說中最重要的部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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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這種說法,寫小說,無非就是要寫「人」。

張大春也說過:「現在的人啊,都不會寫小說,就只是兩個面貌模糊的人在不知道什麼地方對話。」(與原句略有出入,不過意思相同)

在小說中最重要的,是要有鮮明的人物特質。

然而要展現一個人的性格並不是你說了算,而是必須讓人物展演、說服讀者。例如,如果我在小說裡寫小明是個脾氣暴躁的人,我可以這樣寫:

小明是個脾氣暴躁的人,常常為了一點小事而生氣, 連朋友也常常看不下去。

但這樣不夠具體 ,要讓人物性格具體的最好方式便是使用事件,讓人物的性格展示於面前。例如我可以寫小明在餐廳中吃到沒煮熟的水餃:

小明咬了一口水餃,突然發覺口感怪怪的,他趕緊吐出嘴裡的東西,啪答,濕答答的粉紅色生肉混合菜餡躺在餐桌上。小明怒罵:「幹!」,用力拍了一下桌子。

服務生趕緊過來詢問:「先生,不好意思,是怎麼回事?」

「他x的,你們餐廳是沒有廚師是吧,連水餃都可以煮不熟!」

「不好意思,我會幫您上一盤全新的... 」

「不用了,這餐我不付帳!阿華,走。」

被稱作阿華的男子臉色微慍:「小明,你又想怎樣? 吃個飯而已,服務生都說要換了...」 

這事件便可以清楚展現小明的性格,以及他與周遭人物的互動,尤其是阿華的那個「又」字,代表小明如此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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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寫人,就得用事件凸顯其性格。

但要寫事件,必須用場景來凸顯其真實性。

比如剛剛的餐廳,人、事、時、地、物裡,我其實只有寫出人(小明、阿華、服務生)、事(小明吃到生水餃)與物(生水餃),我還可以描寫時間及地點,如:「此刻,辦公室牆上的分針時針剛好一上一下,頂天立地,正是傍晚六點鐘,小明與阿華早已收拾完文件,提起公事包離開辦公室,往食物街走去。食物街人擠人,剛下班的上班族與學生混雜著。而在食物街眾多餐廳中,有一間新開的水餃專賣店,、小明與阿華早上便決定好了,等等就來吃這個。」

經過這樣一寫,便可以把事件的說服力加以提高,還可以讓人有更多畫面感,讓人更融入小說人物的生活圈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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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只如此,場景甚至可用來描寫人物的內心。當然,這種寫法是很隱晦的,但就算隱晦,場景仍然可製造一種氛圍,讓人物的內心被凸顯出來。

比方說, 有個男主角因為欠錢,最後結局只能無止盡的「走路(逃亡)」,而最後便可這樣寫:

當他收拾完行李時,天空已經從橙黃轉至湛紫。 他背起背包,背包似乎比剛剛又更重了一分,他知道自己以後不會再把這背包放下來了。

然後,他離開家門,走到一旁的鄉間小路。筆直的路上有一排水銀燈為路燈,那是路上唯一的光源。

此刻,天空已經全暗了,他只能看著前方的水銀燈走著。越走,越後面的水銀燈便越昏暗,而在很遠很遠的地方,連一絲亮光也沒有了。

水銀燈越來越昏暗可以比喻未來越來越黑暗,而最後連亮光也消失便代表未來沒有希望,這是最簡單的一種比喻方式。雖然不是每個讀者都可以這樣解讀文章,但這種寫法的確是有助於寫出文章的「氛圍」。「氛圍」兩字其實沒有字面上那麼模糊夢幻,那是可以憑著文章中的明喻暗喻等等來達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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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而言,小說最重要的是要寫

但單單寫人,不如直接以事件舉例。

以事件舉例,那麼事件得能說服人,而場景能增加說服力 。

最後,場景甚至可化為的內心。

因此人物、事件、場景便成為一種鐵三角,寫到最後,我們無法其拆開,而必須融合在一起。

2011年6月20日 星期一

小說怎麼寫(1)文字為基本功

以前,我曾經以為只要寫不停寫小說,筆功總會不停進步,最後便能踏入「文學」這殿堂。

是的,以前。現在我不這麼想了,小說不是只要動筆就好,而是必須在一次次動筆中找到文字的用法,找出字句怎麼用最恰當,找出自己想表達什麼... 也就是說,「必須思考」,不是想到什麼就寫什麼,那是「隨筆」,不是「小說」。

小說的文字不能零散,就算零散,也得零散得有意義。前者為基礎,後者為進階,不能說「這就是我的文字特色」而故意逃避。走路都走不穩,跑步一定會跌倒。

而我第一次意識到自己有這缺點是在上「大學中文寫作」時,當時教授對我說了一句「宸碩,你的文字太破碎了」。在一次次與其他同儕的討論、教授的教導中,我才逐漸領悟什麼是破碎的文字,要怎樣才能達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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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零碎是現在很多人,尤其是網路小說、輕小說的特色,卻也是個很要命的特色。比方說,我引用尖端翻譯的空之境界(中)(P.124):

那一天,我人在初次遇見兩儀的暗巷中。

儘管現在還是白天,只要沒有行人來往,此處連街頭的種種噪音都聽不見。當時的血跡早已消失無蹤,我獨自佇立於巷內呼出白霧。

卡答卡答、卡答卡答。 

十月進入尾聲,自從我拋下家庭、工作與一切逃跑後即將滿一個月。

然而,警方似乎沒有通緝我的跡象。

不僅如此,我明明每天經過百貨公司檢查電視新聞,卻從未看到我犯下的命案報導出來,我還翻閱過不少報紙,依然找不到相關報導。

那命案和一般的街頭命案類型不同。肯定會勾起電視觀眾的興趣,不可能輕易當成意外處理掉。

這些句子看似沒什麼問題,但實際上問題不小,而最大的問題是:

為什麼這些句子都這麼短?

先從這問題開始說起。字句必須要有完整性,斷行必須斷好,標點符號也必須使用正確。這一篇最明顯的缺點在於斷行,例如從第四句進入第五句:

十月進入尾聲,自從我拋下家庭、工作與一切逃跑後即將滿一個月。

然而,警方似乎沒有通緝我的跡象。

 這兩句其實應該併成一句,至少不該斷行。同樣的,最後兩句也該併在同一句,讓句子在意義上得以完整,之後會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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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句完不完整可藉由檢查文法知道,試著以英文結構來看自己的句子,通常敘事句的基本組成是「主詞」「動作」「受詞」(例如:我喝水),或者是「主詞」「將/把...」「受詞」「動作」(例如:我把水喝了),或者是被動式:「受詞」「被」「主詞」「動作」(例如:水被我喝了)。三種各有長處,第一種可以簡潔敘事,第二種可以強調動作,第三種可以強調受詞。

當然還有像形容句這種不需受詞的(例如:你很美),但主詞仍舊存在。(其實中文還有另一套稱呼,主、賓、謂... 不過我都忘光光了orz)

當然也可以省略主詞或受詞,但仍得讓讀者知道那句子的主詞或受詞是什麼,就算人名或代名詞看似很多,但如果抽掉會導致文法結構破碎,那倒不如保留。

而會基本句法後,接著便是補述。

補述的用意自然是形容,可以形容主詞、動作或是受詞,可以放在他們的前面或後面。

主詞,前面:那曾揍我一拳的少女正吃著烤魚。

(字句一氣呵成,但補述太長的話會導致一句話過長而難讀)

主詞,後面:那少女曾揍我一拳,現正吃著烤魚。

(可控制字句長度,卻可能導致字句破碎)

動作,前面:少女狼吞虎嚥地吃著烤魚。

(符合英文文法,強調的語氣較少)

動作,後面:少女吃烤魚吃得狼吞虎嚥。

(可強調補述,但補述太長可能讓原本的動作失焦)

受詞,前面:少女吃著表面烤得酥脆的烤魚。

(符合英文文法,強調語氣較少)

受詞,後面:少女吃著烤魚,其表面烤得酥脆。 

(可強調補述,但補述太長可能讓原本的動作失焦)

括號中是我自己對於字句的觀感,但若讀這一篇的創作者也有自己對文字的觀感,那就用自己的吧!我只是先給一個方向,讓寫不出來的人能有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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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句讀及換行。

論文的話,句讀其實必須有一定格式,不過我們現在是在寫小說,所以可以「憑自己的意識」使用句讀。這裡講最常使用的逗號跟句號。

一般來說,使用逗號有兩種目的,一種是為了補述(前面的句子可以當例子),另一種是斷掉文字的節奏,也就是暫停的效果。但記住,逗號只是暫停,不是停止,所以不要意思已經完整了還用逗號繼續把句子連下去,該句點就得句點。

接著說說句點, 下句點的時機當然是一個句子已經完整了。通常判斷完整與否的方式就是藉由基本的文法,也就是我剛剛上面舉的那些例句 ,但當然可以拉的更長一點,以整體完不完整來看。

完整的句子通常有時間上或是物體代表的完整性,比如說:

「小橋,流水,人家。」(意義上的完整)

「他的食指沾著血流,沿著虛偽的淚痕緩緩滑到嘴角,然後像塗口紅般抹過雙唇,勾勒於另一側的嘴角,最後微微張開血紅的雙唇,以舌尖輕點指尖,品嚐鐵鏽的淚味。」(時間上的完整)

句子的完整只能自行判斷,這方面我也不是能手,所以無法說太多。

另外就是換行。

換行與斷句其實有異曲同工之妙,也就是說,會換行通常是因為那一句在時間上或者是意義上已經足夠了,所以換行。若以此來看,剛剛引用空之境界的那一段其實是非常破碎的,因為句子破碎,換行破碎,導致整體像散沙,不知道哪裡是著力點。

句子要保持完整當然有原因,因為只有保持完整,才能凸顯破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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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些技巧不只可以用在寫小說,寫散文、隨筆,甚至是寫字釐清思緒也都能用上。



小說怎麼寫(0)寫在一切之前

小說怎麼寫?這對我而言還真是大哉問。

還記得第一次寫小說是因為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地方刊物有徵極短篇,兩千字,那時國文老師就給我們班這消息,同時鼓勵我們投稿,結果我寫了一篇非常鳥的短篇小說投過去。,是說一個人可以到各個平行世界旅行,結果某個平行世界的他是大壞蛋,最後兩人決戰,無人生還。照理來說這種故事隨便寫都可以超過萬字,我當時到底是怎麼用兩千字完成他的呢?

我不知道,那篇稿子已經遺失於時之河了。

總之最後沒有上,現在想想也理所當然,兩千字塞那種劇情是要別人怎麼讀呢?不過那的確是個很棒的經驗。

之後,我迷上東方 ,開始了生涯第一篇長篇小說。那是一篇東方同人,把幾乎所有同人小說能犯的錯誤都犯了,比如說樣板的人物,無血無肉,莫名的熱血,中二的主角,爛尾...雖然很爛,但無論如何,我花了兩年多寫了八萬多字,也算是對自己有了交待。而那篇鍛鍊出的敘事能力、使用標點的能力等也對往後很有用。

之後,我一篇開始自己的原創小說「櫻紛飛,華蝶舞」,女主角還是參考了東方的幽幽子,而且整個就是寫日本那裡的事。

原因很簡單,那時的我深受日本動漫影響,不管怎麼寫都會寫到那裡去,這點我是過了很久才改善的。

這篇到現在仍沒有完成,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我想應該是「覺得這是自己第一篇原創故事,所以想寫好一點」吧。不幸的是,我這篇第一次寫四萬多斷頭,砍掉重練,寫了兩萬多,砍掉重練,寫了兩萬多,砍掉重練... 到現在已經砍掉了足足六次,仍沒有一次能寫出心目中完美的作品。

那時還發生幾件小插曲,就是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及校內文學獎,我那時甚至用稿紙把那篇投校園文學獎的小說一字字寫出來,總共寫了五千多字;小說新人獎則是寫了三萬多字來投中篇。

那些硬湊字數的作品想當然都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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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學會寫小說已經是上大學以後的事了 ,那時寫了一篇小說投稿校園文學獎,沒想到居然進入複選,還能讓王聰威跟甘耀明評論一下(他們有講到幾句話耶,我超感動的!尤其後來我知道甘耀明有多厲害後,我對那段回憶更是珍惜啊!)學到了一些東西。之後在大二上修「大學中文寫作」,而這學期修「現代小說」,同時大量創作短篇(嘛,這段時間我也有寫長篇啦,但是只有一篇有完稿QQ),經過這一年磨練下來,文字總算是到能見人的地步了。

好,那麼下一篇就開始說我在上大學到現在近兩年學到了什麼吧。





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

有關「小說怎麼寫」系列

這是之後想寫的一個系列文章

篇數應該不會太多,主要是分享給從同人小說開始寫小說的創作者

由於我目前也只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角,因此這系列與其說是指導,更不如說是我對自身寫作的反思

把自己從以前到現在的創作歷程慢慢寫過來



在這之前,我先搞定期末考好了XD